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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省《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和《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吉发〔2021〕3号)文件印发以来,对我省教育、科研、建筑、经济等行业和领域的人才引进与稳定工作产生了巨大的积极影响,这是吉林省历史上第一次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对省内的各类人才如此明确的分类和对各类人才提供相应的配套支持举措,涵盖范围之广、支持力度之大史无前例。这些人才政策的实施更加接地气、积极、开放和有效,进一步强化了人才与产业对接,吸引和集聚了各类人才及团队,建立了具有吉林省特色的人才保障体系,也带动引领了我们吉林经济、科教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快速发展。 在人才分类目录里,经过不断的修订和完善,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国家中央直属部委和研究机构的重要人才类项目已经基本纳入,几乎实现了人才项目和荣誉称号的全覆盖。但是,除了各类人才项目和荣誉称号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承担国家重要科技攻关任务的科技工作者和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获奖人可能没有获得过人才项目支持或人才分类目录中的荣誉称号,他们所做出的贡献、研究水平、学术影响不比一些有“帽子”、有“头衔”的人才差,可能对于国家做出的贡献或在学术界的地位影响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很多人都是能够带领团队开展基础前沿交叉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等重大科技攻关的领军人才。按照现在国家整体大的人才政策的思路和策略,应该更加注重人才的实际贡献、能力、水平及业绩,这样的人才,也同样应该享受我省人才政策的待遇。因此,建议将承担国家重要科技项目的负责人和获得过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的获奖人纳入到人才分类目录中,同时,明确纳入也可使得人才的认定工作更加规范和客观。具体建议新纳入情况及对应标准如下: A类人才 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 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获奖个人和集体负责人; 何梁何利科学技术成就奖、进步奖获得者; 吉林省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获得者。 B类人才 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 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2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界定); 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二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 何梁何利科学技术创新奖获得者;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 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负责人 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项目负责人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 国防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型号、项目、任务等)项目负责人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 中国科学院特聘核心岗位入选者(2021年中国科学院新增人才计划,级别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C类人才 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一、二等奖获得者(非第一完成人);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 中国科学院特聘骨干岗位入选者(2021年中国科学院新增人才计划,级别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D类人才 国家重要科技项目骨干人员(每个项目限申报1人,由项目负责人推荐) 综上,我省在凝聚和稳定各行业、领域中的领军人才方面给予了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倾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各行各业还有很多科研、生产、教育等一线的广大科技工作者、技术产业工人、教育工作者等这些没有“帽子”和头衔,但仍旧在自己的岗位尽职尽责、辛勤工作的人,他们为这个社会的发展也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我们也坚信,我们的党和国家,一定能够通过政府的调控、统筹及法律和政策的实施,逐步减小社会贫富差距,建立起行业之间和行业内不同群体更加合理的分配机制,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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